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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防雷安全检测的公告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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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5 07: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我市雷电多发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湖北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2022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公告如下:防雷装置检测的相关资讯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从专业角度出发为您解答相关问题,给您优质的服务!


  一、法定检测范围

  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检测机构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必须由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开展。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筑(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筑(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

  三、责任与监管

  为保证防雷装置的有效性,雷电防护装置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组织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拒绝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气象主管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对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市内的矿市、旅游景点的雷电灾害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咨询电话:0713-291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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