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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北京拆迁律师:公安机关错了也要担责,你知道吗?202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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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 19: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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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屋被强拆的过程中,被强拆人往往会看到有公安机关在强拆现场维持秩序、不让靠近,有时还会强制将被强拆人带离现场。许多被强拆人在维权时往往会纠结一个问题:到底应不应该要求公安机关承担责任?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为您详细解读。

  如果要确定在强拆过程中公安机关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应当看人民警察在拆迁过程中履行的是什么职责、是何种行为侵犯了被强拆人权益。

  在合法强拆中,公安机关在现场主要履行的是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强拆时坠落物体误伤周围群众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的职责。公安机关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理的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有权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实施强行带离等措施。因此,如果在合法的强拆行为中,被强拆人的行为已经的确严重危害到了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那么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力对被强拆人实施强制带离行为。因此如果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过程中,公安机关在现场仅负责治安秩序、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其不能作为强拆行为的被告。

  但是如果公安机关实施了强制带离行为并且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被强拆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么就应当对违法的强制带离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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